导读:对保险有所了解的人都知道,重疾险保障里面,有一项是“轻症”,有的保险产品称之为“特定疾病”,但是却很少有人真正的清楚到底什么是“轻症”?
从字面意思看,很多人都会“曲解”为是很轻的疾病,保险条款里面的轻症是什么呢?哪些疾病属于保险条款里的轻症范畴?轻症又是如何赔付的?含有轻症保障的重疾险该如何选择?
小编今天跟大家聊一下轻症,明明白白买保险。
在临床医学的角度上认为轻症就是小毛病,不用花很多钱,治疗快、康复快的疾病就是轻症。而实际在保险医学的角度上,保险条款里的轻症,通常为重大疾病的早期症状或者为较轻的状态,虽然没有达到重大疾病的理赔标准,但是已经比我们所理解的“轻症”要严重的多。
拿原位癌来说,它严格意义来说算不上癌症,如果早发现早治疗直接切除,复发和转移的可能性将大大降低,不影响生活。但如果自认为是“轻疾”,放任不管,以后就会对身体造成很严重的影响。
轻症的治疗费从几万到十几万不等,一般不超过十万元,跟重疾相比,不会倾家荡产,但对于普通家庭来说,也是一个比较大的消耗,因此,我们购买重疾保险的时候可以选择带有轻症赔付的险种来解决这部分担忧。
轻症都保哪些疾病及高发的轻症疾病有哪些?
我们知道,2007 年《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只对高发的 25 种重疾进行了统一的规范,所以目前的现状就是,重疾险中的轻症是没有一个明确的标准,各家公司病种不同、疾病定义存在差异、理赔条件存在差异,但是目前主要的轻症有9种(也有的定义8种,但前4种为最高发的轻症):
极早期恶性肿瘤或恶性病变
不典型的急性心肌梗塞
冠状动脉介入手术
特定(轻微)脑中风后遗症
主动脉内手术(非开胸手术)
心脏瓣膜介入手术(非开胸手术)
脑垂体瘤、脑囊肿、脑动脉瘤及脑血管瘤
轻度面积Ⅲ度烧伤
视力严重受损
其中,前4项分别对应了重疾种类中高发的癌症、心脏病、脑中风,是重中之重。
第1项针对性地补充了重疾险中癌症判定的五种除外情况,尤其是原位癌和皮肤癌;
第2项是对急性心肌梗塞判定条件的降低;第4项是对脑中风后遗症判定条件的降低。
第3项则是对治疗方式限定条件的放宽;
轻症的赔付及方式
虽然轻症是初期症状,但罹患轻症的几率远高于重疾,复发率也更高,所以轻症的多次赔付就显得特别有实际意义。
目前,大多数保险产品都支持轻症的多次赔付,而轻症的多次赔付,多数都限定于不同系统不同病种,也有间隔期的要求,一定要注意仔细阅读保障条款,不能只看表面的赔付数字。
目前市面上常见的重疾险,其赔付比例一般为重疾险基础保额的 20%-35% ,其中以 30% 居多。在保费相近的情况下,轻症给付比例越高自然越好。
而轻症的赔付次数从 1 次到 5 次不等,但有的轻症是分组多次赔付的,有的轻症赔付则是不分组,从获赔概率上来看,不分组的要优于分组的,但实质上差别不会很大,因为罹患与首次发病不同的重疾和轻症概率其实是很低的。
了解了轻症的获赔方式,就会涉及到轻症的赔偿给付,轻症给付分提前给付和额外给付两种。
提前给付是与重疾保额共享的,一旦罹患轻症,保险公司给付轻症理赔金后,重疾保额等额减少。
额外给付就是轻症保额不占据重疾保额的空间,重疾是重疾的赔偿额度,轻症是轻症的赔偿额度,目前市场上的绝大多数保险产品都是这种。
所以,大家在选择重疾险的时候一定要问清楚轻症是提前给付还是额外给付,把自己购买的保障弄明白,在保费相近的情况下,额外给付要优于提前给付的。
轻症豁免
所谓轻症豁免,指的是一旦被保人罹患了合同约定的轻症,不用继续负担剩余保费,而重疾或身故保障合同依旧有效,避免消费者因疾病丧失收入能力后,无力承担保费、进而丧失重疾保障的情况发生。
这是对投保人和被保人来说,都是一种保障,一旦被保人罹患了轻症,保险公司通过免去后期保费的方式,来减少家庭的缴费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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